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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长安】婚姻法学习小组第一、第二节
发文单位:社工服务部   作者:普惠编辑  更新时间:2014/10/25 15:28:54   浏览次数:1996

 

    现今社会是一个急于求成的社会,往往双方没经过充分的了解就结婚,婚后才发现对方并不适合,于是又离婚,如此反反复复。在司法社工所接触的案主里面,家庭暴力时有发生,很多女性是农村出身,本身没有文化,往往为了家庭完整,接受家庭暴力,一直忍让,直到无法发泄压力,往往就会发生悲剧。有鉴于此,为了普及婚姻法知识,同时提高维权意识,司法社工对矫正人员和志愿者开展婚姻法学习小组。
    2014年10月14日、23日晚7:00-8:00,在长安司法分局矫正谈话室开展婚姻法学习小组第一节和第二节。一方面可以切实学习到婚姻法知识,另一方面帮助组员了解到如何在婚姻中维护自身权益,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。
    小组第一节主要进行了组员认识、制定小组约定以及从整体上认识婚姻法的立法原则,第二节则重点讲述婚姻法总则、结婚的实质性要件、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。小组是学习型小组,并没选出组长,而是在社工的带领下学习《婚姻法》,由于大家都没有法学的基础,所以一开始只能是讲述基本的法理以及立法目的,从总体上勾画出大概的轮廓,同时穿插实际生活的案例进行对照分析,从而有更深入的了解。
    活动最后,组员吴某某进行心得分享:由于自己是曾经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,希望通过学习《婚姻法》达到保护自身利益的目的,同时帮助到更多的受到家庭暴力的妇女。希望司法社工多举行相关的学习小组。

图为:组员学习《婚姻法》


图为:组员学习《婚姻法》2

 

 

 

 

通讯员:长安司法社工 黎伟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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