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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厚街】“珍爱家庭,文明婚姻”——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(三)讲座
发文单位:社工服务部   作者:普惠编辑  更新时间:2014/10/23 10:32:54   浏览次数:2129

 

    《婚姻法》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规范的总和,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。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,婚姻的效力,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。从调整对象的性质看,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关系,又包括由此而产生的夫妻财产关系。我国现行的《婚姻法》是1981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,并沿用至今。2011年8月12日,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三)》,并于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。虽司法解释(三)颁布实施,但还是有很多人不清楚其具体内容。故厚街司法分局于2014年10月22日上午09:00-11:00在东莞松信皮革有限公司开展“珍爱家庭,文明婚姻”——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(三)讲座。
   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要形式有在企业会议室通过PPT讲解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三,并在法条中穿插案例,向员工派发《婚姻法》宣传资料、游戏互动、司法社工现场解惑等,引起人们对《婚姻法》的重视。
    活动顺利开展,使参加活动的群众了解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三的内容,遵守婚姻家庭的基本准则,提高对《婚姻法》的认识,在必要时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 

图为:司法社工在进行讲座前言

图为:司法社工在进行案例讲解


图为:司法社工正在讲解《婚姻法》法条

 

 

 

 

 

通讯员:厚街司法社工  夏子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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