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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党支部】东莞市普惠发展党员工作流程
发文单位:党支部   作者:普惠编辑  更新时间:2012/8/11 10:06:48   浏览次数:3960

 

    发展党员工作是指党组织按照党章规定,有领导、有计划地对群众中积极靠近党组织,愿意为党的事业献身的优秀分子,重点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在他们具备入党条件后,及时将他们吸收为党员的全过程。

一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及原则

(一)发展党员工作方针

发展党员方针: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,改善结构,慎重发展。它的基本含义是: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,切实把保证新党员的质量放在第一位,同时要有利于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,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党的战斗力。

(二)发展党员工作原则

1、有计划发展原则——有计划地发展党员,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原则。所谓有计划地发展党员,就是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,有计划有安排地进行,不要无故长期停止发展党员,也不要随意或突击发展党员。各级党组织要重视制订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。制订计划既要从宏观上全面统筹安排和部署,制定长期的发展规划,也要根据单位的实际制定近期工作计划,提出具体的要求和措施,落实人员和任务,特别要重视从微观上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、发展计划,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和被动性。发展党员不能搞临时动议,一般不准无计划发展。发展党员计划应做到年末有规划,年中有调整,列入计划的发展对象,如果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,应该推迟发展或作调整,不能勉强发展。

市直工委在东直[2007]42号文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》中规定,各单位党组织要在每年2月底前,将本单位的年度发展计划、《入党积极分子名册》和《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名册》报直工委审查备案。逾期平报的,年度内不能发展党员。

2、质量第一原则—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,要把党员质量放在首位,坚持党员条件,不允许因其他原因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。只要是不符合党员条件,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能发展。另外,为了保证质量,还要严格履行入党手续,坚决按各项规定的程序办事,除加强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工作外,还要加强对新党员的教育、考察工作。

3、入党自愿原则——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。任何采取动员或拉人家入党的做法都是错误的。但是,坚持自愿原则不是说党组织可以放弃做工作,等待入党者自发成长,而是在积极培养的条件下,由本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。

4、个别吸收原则——所谓“个别吸收”,就是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。只有坚持个别吸收原则,才能真正体现入党本人自愿,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。这一原则,重点在“成熟”二字。所谓成熟,就是发展的党员确实已具备了党章规定的条件,因此,在实际工作中,要严格按照党员标准,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、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,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。要防止成批发展、突击发展,保证党员质量。

 

二、发展党员工作程序

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七个环节:

个人申请----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----列为发展对象----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----召开支部党员大会----上级党组织审批----预备党员转正

具体操作可分为三个阶段、十二个步骤:

(一)入党前培养教育阶段

第一步:个人申请

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。

第二步:确定入党积极分子

①党小组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;

②支委会研究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;

③党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。

④党支部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名册》及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》。

第三步:培养、教育和考察

①党支部制定培养、教育和考察措施;

②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;

③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考察,并把每半年考察情况填入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》;

④基层党委培训入党积极分子。

第四步:初步确定发展对象

①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察后,支委会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;

②党支部初步确定发展对象

第五步:政治审查和公示

①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

②党支部写出政审报告。

③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张榜进行公示,时间为5个工作日;

④支委会综合各方面情况及意见,研究并提出能否接收入党的意见,形成党支部综合审查报告。

(二)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

第六步:确定发展对象和入党介绍人

①支委会确定正式发展对象;

②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情况,包括入党申请书、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》、培训情况、思想汇报、政审材料、党支部综合审查报告等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查;

③上级党委在接下级送审材料后在1个月内审查完毕。审查同意后,下发《入党志愿书》;

④党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。

第七步: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

①党支部组织委员对发展对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,并向其解释填写内容与要求;

②发展对象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有关部分;

③入党介绍人分别填写《入党介绍人的意见》;

④党支部组织委员审查《入党志愿书》的填写情况

第八步: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

①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;

②及时填写《志愿书》中“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”栏目;

③党支部将材料报党总支审查,总支填写意见;

④由党总支把所有材料报所属基层党委。

第九步:党委谈话与审批

①党委组织委员在审查发展对象材料基础上,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并与其进行入党前谈话,填写《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》;

②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审批新党员。党委对上报党支部的大会决议应在决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审批完毕,并向支部下发《批准入党通知书》;

第十步:预备党员宣誓

①党支部与新党员谈话,及时向党员公布审批情况,将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小组,对其进行教育考察;

②党委或支部举行入党宣誓仪式。

(三)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转正阶段

第十一步: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

①对预备党员进行跟踪教育考察;

②预备党员向党支部定期递交思想汇报。

③填写《预备党员半年考察鉴定表

第十二步:预备党员转正

①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;

②支委会征求党小组、党内外群众的意见,并进行公示;

③党支部综合各方面情况和意见,形成预备期综合审查报告;

④党支部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1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表决,作出是否按期或延期转正,以及取消预备资格的决议,及时填写《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》;

⑤党支部将材料报所属总支审查,总支签署审查意见;

⑥党委审批。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,应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完毕。并填写审批意见,向基层支部下发预备党员是否近期转正,或延期转正,以及取消预备资格的通知;

⑦党支部通知预备党员是否转正,并与其进行谈话;

⑧材料归档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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