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内搜索:
您现在的位置: 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 > 新闻中心 > 领域·项目 > 司法 > 正文
【清溪】“新消费 我做主”社工组织开展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宣传活动
发文单位:本站原创   作者:普惠编辑  更新时间:2016/3/20 15:58:37   浏览次数:2912

 

【清溪】“新消费 我做主”社工组织开展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宣传活动

       2016年3月15日下午,普惠驻清溪司法社工组织联合长山头村委、东莞市广健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、长山头综合服务站社工以及2名社区矫正人员志愿者开展一场丰富多彩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。尽管天空下起了蒙蒙细雨,依旧有不少居民前来摊位参与活动。天气虽冷,也挡不住居民的热情。
       尽管天公不作美下了点微微细雨,社工一边设摊一边担心会没什么居民参加的时候,附近的居民却陆续围了过来。社工派发《公共法律服务》系列宣传册、《消费者权益知识》等约100份宣传资料。同时,充分利用图解《消法》海报、X展架法律宣传,进一步强化宣传效果,提高社区居民对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认识,增强其法律意识水平。另外,在丰富奖品的“诱惑”下,很多居民纷纷来“小试牛刀”参与有奖问答,尽管有些题目比较有难度,但是居民仍然十分有兴趣进行挑战,况且志愿者给居民回答错误的题目进行解释,以提高大家对这部法律的认识程度。“消费权益知多少”学习维权技巧环节中,面对很多小学生不知怎么作答的情况下,社工一句“如果你买东西被骗钱了怎么办呀”即让大家思如泉涌,使出浑身解数写出一个个维权办法,增强了居民对维权技巧的学习掌握。
       通过本次普法活动,加强了居民对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认识了解,让每一位居民都能够做一名敢于并善于维护自己权益的精明消费者。

图为:消费维权活动现场及普法二维码展架

图为:图解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挂图展示,居民正在浏览

图为:社工正在给参与的居民进行解答

图为:一位存在法律疑问的居民正在咨询律师

图为:矫正人员志愿者正在忙碌应对“来势汹汹”的参与者

图为:社工协助参与者发挥想象提出维权方法

 

通讯员:清溪司法社工  韦华雨

组织架构 | 机构简介 | 免责声明 | 联系我们 | 链接我们

版权所有 © 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备案号:粤ICP备09080924号
地址:东莞市东城街道运河东一路东城段48号河畔广场文鹏商贸楼212室 电话:0769-22602027 邮编:523000
建议分辨率调整为1024*768浏览本网站 站长统计 技术支持:东莞网站建设